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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在高興小廚師要來美國幫我煮飯,就跟房東起了一點爭執,當然因為錢。
妹妹要來住我房間,房東要求加一點錢這我可以接受,也可預期。昨天竟然跟我說要加三百美元,這不是獅子大開口嗎?
看我臉色不對自己降價成兩百美元,媽的蛋現在是你喊多少就多少嗎?我不是凱子。
同一間房間,用的電幾乎是一樣,頂多多個水費,跟他說加個一百如何?竟然回我這裡是美國不是台灣。
你要強調是美國是不?好,林北去查法律,還真給我查到,房東不得在房客入住期間,增加房租超過4%。
以我目前的房租,四啪也只有22塊。 今天我已經烙狠話,我只給你六百一個月,不接受,我就搬家,反正我房子已經看好了。就等他回應吧!
Furthermore(天阿!作文寫太多的後遺症。),當初我入住我答應要幫他找下個房客,在我回國之前。
昨天問萬一我找不到,當然前提是我有努力去找,房東願意退我訂金嗎? NO! 他說。 我只能從下個房客身上拿回我的訂金。
這也難怪他又買音響又買吉他,看到那些新玩意出現老子就不爽!音響還要我幫他裝,當初裝好高興的樣子,跟講到錢的樣子,果真一臉泡菜!
重點是這一切都沒有白紙黑字,除了幹譙他的不可理喻,也暗笑自己的迂,太容易相信別人了。
我跟房東沒辦法溝通,他不太會講英文,中間都是透過我的韓國室友翻譯。正感覺到氣氛變得烏煙瘴氣,房東卻忽然說等你跟妹妹要回台灣的時候,他要請我們吃個飯。是怎樣? 媽媽快來看,泡菜臉出書了。
Let's wait & see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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